2010年8月4日消息,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提议为最近《莱西法》修正案中使用的术语“普通品种”(“common cultivar”)和“普通粮食作物”(“common food crop”)进行定义。《莱西法》是一部打击非法贩运野生动物、鱼类和植物行为的联邦法律。
《2008食物、环境保护和能源法》(Food, Conservation and Energy Act of 2008)修订了《莱西法》,扩大植物与植物产品的保护范围。这些修订使某些植物品种豁免于该法令的规定,其中包括一些普通的品种(不包括树木)和普通粮食作物(包括根、种子、植物的其他部分或其产品)。
美国农业部和内政部根据《莱西法》已获得授权,对术语普通品种和普通粮食作物进行定义。拟议的规则在联邦法规法典(CFR)第三章第7条款有关植物的规定中建立了一个新的部分,这一部分将包含这些定义。
拟议的定义用来确保该法令的豁免条款不会让受保护的植物处境危险,同时避免豁免植物的大规模商业种植。这些定义还要与这些术语现有的且普遍理解的定义相一致,与《莱西法》、行政命令12866和《管制灵活性法》的规定相一致。更多关于《莱西法》的信息可在以下网站获得:www.aphis.usda.gov/newsroom/hot_issues/lacey_act / index.shtml。
这项提议的公告发布在8月4日的《联邦纪事》上。
http://www.aphis.usda.gov/newsroom/content/2010/08/lacey_act_ammend.shtml
消息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上海检验检疫局 翻译并提供 |